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取用水行为,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确保用水安全,江苏淮安市水利局结合淮安实际,起草并经淮安市政府市长常务会通过的《淮安市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已于近日出台。 该办法适用于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含地热水、矿泉水)。办法共分总则、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取用水管理、水资源费征收使用、法律责任、附则共七个部分,为淮安市的水资源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依据。 该办法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