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1月20日,福州市物价局举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拟上调污水处理费,其中,福州城区民用污水处理费拟由现行的0.45元/吨调整到0.85元/吨,福州八县(市)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拟统一调整为0.80元/吨。 据了解,此次污水处理费调价申请由福州市建设局提出。由于此次听证内容涉及面广,出席此次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专家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及经营者代表等共34人,是历次听证会征集代表最多的一次。 在昨日的听证会上,多数代表赞同适当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部分代表则认为此次调价幅度过大。听证会后,福州市建设局和福州市物价局都表示,他们将充分听取与会代表意见,将其反馈给福州市政府由其作决定。 福州市建设局同时表示,此次调整属于政府行为,污水处理费将合在自来水费中代征,所收缴的污水处理费将全部进入财政专户管理。 【调价方案】 此次福州城区具体调整标准为:民用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45元/吨调整到0.85元/吨;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55元/吨调整到1.5元/吨,其他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45元/吨调整为1.10元/吨。福州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实行一次听证,一步实施到位。 八县(市)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则不分类统一调整为0.80元/吨。 【调价理由】 目前污水处理成本太高 福州市建设局提出,此次调价是基于成本的考虑。 据福州富国价格认证咨询中心对此次调价方案作出评审认证报告称,1992~2000年福州市共征收污水处理费1.5亿元,2001年至2004年共征收3.76亿元;而2000~2004年福州用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政府投资资金达10亿多元,二者差距较大。 筹集建设资金 报告还指出,2002~2004年的福州市污水处理成本平均水平达0.982元/吨;而2005年~2007年平均成本将达到0.994元/吨,其中2007年时将高达1.052元/吨。这些成本均高于拟调整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不足部分尚需政府投资。 据福州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福州市污水处理率达到55%,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但根据国家及省建设部门的要求,至2010年,福州污水处理率要升至80%。2005~2008年,福州市区将陆续新建一批污水处理设施,如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扩建2座污水处理厂等,总投资为10.9亿元。面对如此巨大的基础设施资金需求,通过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筹集部分建设资金是缓解建设资金不足的有效途径。 提高节水意识 另外,福州是一个水质性缺水城市,合理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建立以节水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可以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城市水价改革的意义,提高居民的节水意识。 据福州市建设局递交的调整方案介绍,从1999年开始,国家相关部门就陆续出台了征收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在2004年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发出文件督促各地要积极推进水价改革,优先将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提高到保本微利水平;现阶段污水处理费可按用水量每立方米不低于0.80元的标准征收。 【调价影响】 3口之家月支出增加7元多 此次调价将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影响不会太大。 据福州市建设局测算,目前,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基数为每户18吨/月,以2004年统计数据福州市家庭人均人口3.11人计算,按照此次调整方案,每月每户增加支出7.2元,人均每月增加支出2.32元。 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2004年,福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516元,换算成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为960元,此次调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后,福州市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支出约占其可支配收入的1.60%。 据此推算,此次调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后影响居民生活消费指数为0.72个百分点,因此此次调整收费标准对大部分居民生活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对工业企业影响有限 此次调价也不会对工业企业生产带来大影响。据介绍,2004年,福州工业年用水量为4152.3万吨,工业企业约800家左右,平均每户工业用户年用水量约为5.2万吨。此次调价后,工业企业年均每户增加支出为33800元,影响并不大。 【代表声音】 赞同声 污水处理费 目前太低了 在听证会上,有19位代表表示,目前,福州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过低,阻碍了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不利于福州水体资源的改善。 提高收费标准,一方面可为污水处理设施后续建设筹措必要的资金,加快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促进福州水体环境、居住环境等的进一步改善;另一方面,可充分运用价格机制,提高广大居民的节水意识和环保意识,缓解城市生活用水紧张局面。因此他们支持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平潭县消费者代表魏凤琴指出,目前,福州市污水处理率仅达到55%,这对人民身心健康造成了损害。 马尾区管委会张敏贵代表则说,目前马尾年处理污水1140万吨,成本核算达到1.12元/吨,而目前每吨仅收费0.25元,二者差距太大。马尾还准备扩建一个污水处理厂,将快安污水处理厂的规模由处理万吨扩建成处理4万吨,目前在可行性验证阶段;同时根据需要马尾还要新建一个污水处理厂,这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这仅靠政府投入是没办法实现的。 张敏贵说,他们曾寻求社会资金的进入,但社会投资者都要求利润,目前的收费是不可能有利润的,有两个企业就因此退出了。因而收费标准不提高,社会资金是不会进入的。 专家代表福州市规划设计院院长高学陇说,目前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全国普遍偏低,污水处理建设资金缺口很大,一些有能力进行污水处理的城市迫于成本压力,收多少钱就处理多少污水;而有的城市虽建了污水处理厂,却因缺少资金没能建设管网来收集和排放污水。他指出,目前污水处理每吨的成本在0.75元以上,因而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有利于加快污水处理工程的进度。 反对声 此次调整幅度过大 在听证会上,有12位代表则认为,此次污水处理费申请调整幅度过大。 闽侯的消费者代表陈松龄算账说,目前,闽侯的民用水价格为1.55元/吨,其中含污水处理费0.25元,比例约为16%;如调整到0.8元/吨,则比例上升到38%。他认为,这样幅度太大。 连江县的消费者代表方增平也说,目前,八县市的水费标准高于市区,因而政府在调整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时要考虑到这个方面。 闽清消费者代表张孟熙谈到,目前有的县还没有污水处理厂,如闽清目前就没有污水处理厂,因而绝大多数闽清人都不知道污水处理这回事。因此应等到闽清污水处理厂投入建设使用后再征收,否则阻力会比较大。 听证会上,有一些听证代表也提出,应区分污水处理成本和污水处理的建设成本。他们认为,政府应通过财政补贴等多承担污水处理的建设成本。 建议声 应采取阶梯式 收费标准 在昨日的听证会上,多数代表对此次调整收费标准提出建设性意见。 消费者代表陈德源说,目前,自来水公司没有全部完成一户一表的工作,水费及污水处理费都由物业公司来代收,这不合适,容易出现搭车收费现象,目前有的小区就因物业公司的原因而出现了每吨水费超过3元的现象。 罗源的消费者代表林丹说,根据此次提价方案,罗源的污水处理费由原来的0.2元/吨,一下子调到0.8元/吨,调整幅度太大,对低收入人群造成了不小的压力,政府部门应考虑这些低收入人群的承受能力。另外,她建议政府部门要考虑到福州市区和八县居民不同的承受能力,实行地区差价。 专家代表、原环保设计院院长陈祥彬则说,此次调价实行一步到位,但要考虑市民接受能力,应采取一次听证分步实施的方法。 专家代表、福州市规划设计院院长高学陇谈道,本着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建议采取阶梯式收费标准,谁用水量大,谁排污强度大,谁就该多缴费。 另外,有一些代表对污水处理厂的成本提出了疑问,认为有些费用支出太多了。对此,他们认为,一方面污水处理厂要靠技术革新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也要靠合理的管理来节约成本;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大污水处理厂的资金使用,污水处理厂的资金使用应透明化。 【关键词】 污水处理费 福州从1992年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福州污水处理费的前身叫做排水设施使用费,当时每吨为0.15元,1999年,由每吨0.15元调整为每吨0.25元;2001年,由每吨0.25元调整为每吨0.45元。此后至今,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没有再调整过。 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要求,在2005年时,污水处理费调价再次提上日程,但由于考虑到市民的承受能力,一直到近期才举行了听证。 目前,福州除闽清县和永泰县还未开征污水处理费外,其他县(市)都已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 据了解,厦门的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在2005年时已执行新标准,其中,民用水每吨0.8元,其他行业每吨1元,特种行业每吨1.2元;2007年8月1日起,厦门的民用水每吨收费1元,其他行业每吨1.2元,特种行业每吨1.5元。 龙岩市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其中民用水每吨收费0.8元,其他行业每吨0.9元,特种行业每吨1元;从2007年1月1日起民用水每吨0.8元,其他行业每吨1元,特种行业每吨1.4元。 漳州市在去年提价获批准,不分行业每吨均收费0.8元。 泉州市、三明市和莆田市也都举行了提价的听证会,三明市和莆田市的提价方案为不分行业每吨均收费0.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