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9日,在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汪恕诚宣读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文件,传达干部任免决定。 国务院国人字[2005]106号文件通知:国务院2005年12月3日决定,任命胡四一为水利部副部长,免去索丽生水利部副部长职务。 胡四一简历 胡四一,男,1954年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四川天全人,无党派人士。 1970年9月后在湖北崇阳插队,1972年9月后在湖北四六一电厂工作,1974年9月至1978年2月在华东水利学院陆地水文专业学习,1978年2月至9月任华东水利学院数学教研室教师,1978年9月至1983年9月在华东水利学院随机水文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其间,1980年9月至1983年8月在德国鲁尔大学土木工程系学习。1983年9月任南京水文水资源所工程师,1993年10月任南京水文水资源所第四研究室主任,1995年6月任南京水文水资源所副总工程师兼第四研究室主任,1999年5月任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副所长兼总工程师,2001年11月任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副院长。2005年12月任水利部副部长。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