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河三湖”流经我国人口稠密的聚集地,这些重点流域的水污染治理事关我国接近半数的省市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正因如此,国务院批复了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确定在5年内投资1234亿元完成1534个项目,到2005年“三河三湖”水质必须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但时至今日,“三河三湖”水污染治理进展之慢令人担忧,“三河三湖”水污染治理为何如此艰难?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 如何看待治理进度 应当说,在流域经济快速增长、人口增加的情况下,“三河三湖”流域水质急剧恶化的势头基本得到控制。2003年,“三河三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有所下降。淮河流域水质改善明显,太湖、滇池、巢湖流域有机污染及富养化程度有所好转,其中太湖主要湖区明显好转。 但这些距离“十五”计划的要求仍有相当距离。目前淮河流域仍有一半的支流水质污染严重,44%的省界断面未达标,少数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还在上升,其中河南和江苏省出省断面水质较差。海河、辽河生态用水严重缺乏,其中内蒙古的西辽河已经连续5年断流,海河、辽河不达标断面分别占67%和53%,海河流域的河北和山东出省界断面、辽河流域的内蒙古、吉林、辽宁出省界断面水污染仍相当严重;滇池草海、外海水质多数时间为劣(五)类,巢湖重要水质指标总磷和总氮污染仍较高。因此,在未来两年内按计划完成重点流域水质改善目标难度很大。 完成规划难度在哪里 目前,从已经开工的项目比例来看,多数治污工程难以在2005年前发挥效益。除太湖外,其他5个流域治污工程大多是2003年开始启动。目前距离2005年只有不到一年时间,还有一半工程没有动工。投资完成率也只有30%,尚有725亿元治污资金没有明确来源和保障,预计一半左右的工程不能在“十五”期间发生效益。这样就使“三河三湖”“十五”水污染防治目标更难顺利推进。 具体分析,造成完成规划难的主要原因在三个方面:观念有差别、资金不到位、制度无保障。 现代水污染的主要来源是城市化、工业化和集约化农业,治污的主要责任在地方政府,因此“三河三湖”水污染治理状况集中反映了各地方政府对于环境保护的态度和力度。比如,由于太湖流域的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在思想上的重视,使得太湖水污染治理状况在“三河三湖”中“一枝独秀”,改善明显。这与地方政府将治污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有很大关系,不仅资金得到有效保障,也使得这些省市建立了基础设施多元投资、跨省联合治污等创新机制,在制度上有了一定的支撑。 而更多的省市并未将之列入相关规划,执法力度和政策措施也落实不力,普遍缺乏对生活污水处理厂、农业面源的监管法律法规和手段,县、镇污水处理厂几乎未动工,除太湖流域外,其他流域省市污水处理费收缴率低,城市管网严重不配套。农业面源尚未切实控制,造纸等结构性污染也未从根本上解决。安徽等省工业源超标排放比例高达60%,一些省市工业新增污染不容忽视。 五大措施推进落实速度 针对以上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将采取五大措施推进“十五”计划目标的实现。 一、突出重点,逐步落实752个未动工项目的前期工作,进一步促进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和市场机制的建立,落实资金来源和污染总量削减措施,保证治理效果。 二、重点抓工业污染反弹和新污染的控制。在“三河三湖”5000多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中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凡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律限期治理,治理仍无成效的一律停产。 三、进一步明确治污责任,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可操作的治污考核制度,尽早出台跨界水域水质目标管理办法,按季公布治理进展和水质状况,逐月组织现场检查。 四、明确职能,加强协调。重点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等的建设、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防治等工程建设力度。 五、集中科研力量,进一步分析各类污染源对“三河三湖”水污染的影响,开展水体富养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研究。 (2004年02月17日《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