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价是水工业市场发展中最为关键的制约因素。城市水务市场投资机会的多少,投资收益的大小都取决于一个因素,那就是水价。不过,长期以来,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水务行业被看作“非生产性福利事业”,城市政府一直是城市水务的投资运营主体。在这种体制下,即使从外部引入资金也仍然是一种政府行为,没有形成吸引各方面资金进入城市水务行业的政策机制。受各级城市政府财政预算制约,整个城市水务行业投资不足,水价与水价值严重背离。 2003年7月经国务院审批通过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政府首次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纳入商品管理范畴。“这次水价改革,核心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它将推动我国水业改革,也标志着中国水务市场正逐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国家发改委的官员如是说。2002年,国家计委、水利部等五部委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省辖市以上城市在2003年底,其他城市在2005年底前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2003年底前所有城市开征污水处理费;2006年底前按规划要求建成相应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营。 2003年,上海、北京、新疆、湖南、深圳、南京、贵阳、太原、长沙、沈阳、宁波、温州等地众多大城市都传来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的消息。 数据显示,过去10年水价上涨很快,水价调整较为频繁,10年内平均上调了6次。2003年7月,市民发现,不光是生活用水,连城市污水治理的价格也在上涨,我国新出台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开始施行,这意味着我国已实施20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也将发生重大变化。湖北、河南、上海等地相继对排污收费出台了新办法。广州经过调整的污水处理费是0.7元/吨,涨幅超100%,且还要上涨,因为太湖流域的苏州污水处理费已调为1.15元/吨,河南、安徽等地的污水处理收费水平也远远超过广州。 水的价格(包括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的价格)是实现投资运行管理社会化和企业化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缓慢、投资不足、运转费用缺乏,都与没有理顺水的价格有关,只有按照使用者付费原则建立合理的水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污水处理的投资和企业经营机制问题。 把污水处理作为城市用水成本的一部分,在供水环节统一收费。目前许多城市已经采用了这种收费方法,在北京1立方米水2.9元的价格中,包含了0.5元的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在城市供水企业收取水费时一并征收,按月划拨给排水和污水处理企业,用于城市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2003年3月在日本召开的“世界水论坛”上,国家水利部向外界宣布,在2010年实行“市场定价”前,中国城市水价仍将保持缓慢上升态势。目前,水价改革第一阶段已经在中国各大城市展开,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已由1988年每立方米0.14元上调至1.5元至2.90元不等。 尽管进一步提高水价受到各方面制约,但按照每立方米2元的水平计算,城市居民用于水费的支出不到整个消费支出的1%,水价调整仍然有很大的空间。虽然当前北京民用水价已比18个月前涨了一倍,达每立方米2.9元人民币,可是与美国、加拿大等国5.8元人民币左右的水价相比,仍有较大的上涨空间。国务院建议北京的水价在2005年左右达到每立方米5元。水价改革将会改善供水行业的财务状况,吸引各类资本投资,促进供水行业投资多元化。 不过,并不是水价一提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水价改革必须以提高水“质”服务为突破口,针对社会对水质服务要求提高的现状,供水企业要采取调整产品结构策略,改变其产品结构单一的局面,不断提高其产品的档次(从饮用水到直接饮用水就是产品档次的提升),改善水质服务,作为水价改革的突破口,实行分质供水就是最佳的方式,同时只能实施“先食后付”的方式,供水企业先行投资建设,然后才能进行提高水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