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确保水资源的持续安全。 这次的缺水危机直接或间接地对日本民众生活及社会活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即使危机过去也绝不应好了伤疤忘记疼。特别是,今后的日本将进入老龄化的社会,那些不易于承受缺水危害的弱者逐渐增加,从这一点考虑,确保安全稳定持续的水资源供应将显得越来越重要。 9.建设森林,保持水土。 关于利用森林来涵养水源所发挥的功用目前尚未获得普遍一致的定论,因为森林作用的发挥受流域大小、地质、地形等条件的影响很大,对其进行定量评估并非易事。此外,森林的保水机能也有其局限性,当出现洪水或缺水情况时,要确实了解其减灾效果实在有所困难。然而,森林在防止土砂等之崩坍及防止土砂流出的机能上已广为大众所承认及肯定,所以有必要建设和保护森林。 10.水库建设任重道远。 尽管建了不少水库,但是水库总的可调蓄水量相比之下仍然太少。由于近几年来的干旱少雨趋势,使水库蓄水的安全程度实际上降低到难以令人放心的地步。此外,水库建设因用地取得困难等因素,进程变得有些缓慢。 11.正确认识水库的作用。 在那些饱受缺水之苦的地区建造水库,能够改善水资源状况,调节水量平衡,如果不兴建水库,缺水情形将更加恶化,而有了水库以后,可用水的保证率会有很大的提高,并不是象有些人认为的,修建水库以后才出现了缺水危机。 12.正确调节水库运行。 在调节水库运行时必须事先掌握河川的流量、气象条件及取水量等状况,然后再确定向下游排放的流量,以便使水库流量的排放不致成为无效的排放,而是能够满足适当的用途。 13.利用水库保持河川流量。 保持河川流量应考虑航运、渔业、景观、盐害防止、河口闭塞防止、河川管理设施保护、地下水位维持、动植物保护及流水清洁维持等。即使在缺水时期,也应设定最低的目标流量以使河川本身能维持其川流的机能。 14.缺水时期与平常时期的水权问题应该区别处理。 在缺水时期,虽然原本就由河川自流取水的用水者有其优先权,但各用水户也应该在互相谦让的精神下,经水资源调解协调组织的组织协调,一起来推动水资源的合理有序的利用。 15.应该强化缺水时期的用水调整工作。 在缺水时期,各个水系均设有缺水调整协调会,负责建议、指导、调整水资源的使用。用水调整以立竿见影最为重要。按照《日本河川法》第53条第3项规定,建设大臣对缺水调整最终有斡旋、调停的权限。 (中国水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