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让公众了解更多信息。 有关缺水调整协调会的工作情况以及协调结果,实时经由记者发表,同时,每日水库的蓄水量及河川流量也随时公布,各相关信息应保证尽可能地提供给媒体并向公众传播,让公众更多地了解水资源方面的信息。 17.尽量平衡相临市县的供水差距。 对于那些从古至今就从河川自流取水的地区来说,当缺水状况来临时对其实施取水限制确实有相当的困难,而且即使是临近的地区在供水上也可能会有差别,应当尽最大努力来缩小或平衡这种差距。 18.采取节水措施,加强农业用水管理。 在缺水时期,农业用水也受到很大限制,因此,采取必要的节水措施和严格的用水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如何促使农户在缺水时期尽早努力着手来进行节水是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19.对于缺水时期的用水调整,应该根据用途确定用水优先顺序。 在此次夏季缺水的用水调整过程中,邀请了有关用水户者及协调机构共同研究、协商和确定了符合本地区实际状况的用水优先顺序和水量调整。 20.生活用水应享有优先权。 现行的缺水时期水量调整政策得到了发电事业机构及既得水权者等方面的共同协助,由于生活用水关乎民生,因而它在缺水时享有优先权。 21.正确评价节水成效。 自从1978年的缺水危机之后,以推广节水及有关节水政策的实施最为显著的福冈市为例,其节水成效以每人每天平均供水量来衡量,目前的用水量与缺水前的1977年进行比较,大约可节省30公升/日/人,约占日用水量的8%左右。 22.对中水道的基本态度。 有关污水处理、废水及杂用水的再利用以及中水道的概念等,在节水政策中应予以重视并积极推展。 23.节水型社会体系应不会减少对缺水的忍耐力。 若节水型社会体系已经形成,而平常的节水习惯也已成定势,那么,当发生缺水危机而需要更进一步的节水时,有时会很困难。因此有必要预采取措施,在出现异常缺水时不能让旱灾偏向缺水的弱势群体。 24.雨水利用对用水供需矛盾的缓和以及缺水耐力的提升是很有效的。 雨水的利用取决于降雨,会因季节或年份不同而有很大的变动,同时也不甚稳定。一旦遇缺水而降雨量又极少时,雨水的利用也会随之不足。实践证明,雨水的利用对缓和用水供需矛盾能够发挥较好的效果。在缺水情况出现时,即使上游水源地仍不下雨,但只要下游需水地方有降雨,此时雨水利用的效果将非常显著。 (中国水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