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杨希伟 熊金超 权威水利专家认为,长江流域粗放型用水使得水资源浪费较为严重,节约用水既可减少水资源使用量,又可减少污染量,起到保护水资源的双重功效。 “长江水量丰沛,有水不用也是白白流进大海,节水没有必要”的陈旧观念在长江流域的一些干部群众中相当普遍。统计表明,目前长江流域用水重复利用率仅为30%左右,其中火电为18%,一般工业为37%,乡镇企业为23%。而在发达国家,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已达到75.85%。现有的农业灌溉设施中,有一半为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修建,设施老化,损坏严重,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系数大多只有0.4,而很多国家已达到0.7至0.8。 尽管长江流域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达9600多亿立方米,但节约用水势在必行。水利专家分析说,到2000年,长江流域的总用水量已达到1736亿立方米,并以1%的年增长率逐年增长,我国正在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沿江开放战略,用水量会进一步增长。而且,未来实施南水北调将从长江调走600多亿立方米的水量。从现行国际通用的河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不得超过40%的警戒线标准来看,长江流域可开发利用的水资源量并不富余。 此外,每使用1立方米的水量,就要排放0.7立方米的废污水,粗放型用水也增加了污染。因此,长江流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必须增强节约用水意识。 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沈泰、刘振胜、周刚炎等专家建议,促使节约用水必须强化长江流域内各地的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宏观总量控制和微观定额管理体系。各地区应根据用水状况、下一年度的水源预测、节水规划及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取水总量控制目标,合理确定各区域的用水总量,长江流域内19个省的用水总量之和不能超过全流域用水总量控制目标。通过实行宏观总量控制,使长江流域用水总量年增长率逐年减少。 在此基础上,审批取水量、发放取水许可证时,应当以当地的用水定额为基础,并参考先进企业的用水标准,根据取水户的承受能力,逐步核减取水户的水量;认真检查取水户的节水工艺和设施是否可靠,是否安装合格的计量设施,促使他们节约用水;要求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节水设施、计量设施与工程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专家认为,这不仅可以节约水资源,减少浪费,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同时,加快企业现代化建设,减少农药、化肥等污染来源和工业、城镇生活的废污水排放,保护长江水资源。 (2002年12月22日《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