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了解,加强城市水资源管理的主要措施为:城市自备水要限量开采,增收水资源费;各城市对高污染、高耗水的用水大户,要限期完成技术改造,必要时下决心关、停、并、转;实行高水价等经济、行政手段,严格限制洗车、洗浴、净水生产等计量管理;严禁重新开采自备井,对原有自备井,也要随着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逐步关闭;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供水管网将进行全面检查,改造老、旧、破、损供水管线,严禁新建房屋继续安装国家有关部门明令淘汰的卫生洁具和配件,物业管理小区为居民维修更换水龙头时,必须安装节水型龙头;对超计划用水实行超计划加价收费。 适当时候,国务院将召开城市供水与节水会议。目前建设部已向国务院建议,"十五"期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00亿元用于水污染治理,并已与水利部、环保总局协调,将出台一些政策,力争在水污染治理上有所突破。污水处理收费将根据保本微利原则逐步提高,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提高到1元/立方米。 |